漳人综[2010]20号
漳州市人事局关于同意录用李文斌同志为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南靖县人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下达二〇〇九年下半年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09]82号)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同意录用李文斌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原工作单位 录用单位
1 李文斌 应届 南靖县船场国土资源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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