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省“三支一扶”办选拔的604名高校毕业生,于6月30日在福建省农林大学举行出征仪式,赴全省各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其中到我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54名。于当日中午抵达我市,分赴各县(市)工作(其中,漳浦6名,平和6名,龙海5名、华安4名、东山5名、长泰6名,南靖10名、云霄7名、诏安5名)。我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清坤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间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加分待遇。(调配科 蔡群勇) |